滁教体人函〔2020〕280号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滁州市第五批
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相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及安徽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和滁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滁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名师培养工程》, 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滁州市第五批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和对象
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及教研部门教研员。
评选的名额及要求
本次评选分教师和教研员两个类别,拟评选5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评选时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各地各校等额推荐上报,在推荐人选时,统筹考虑学校的类型、学段以及申报教师的学科,评选向乡村教师、一线教师倾斜。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推荐名额详见滁州市第五批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名额表(附件1)。
因拟申报特级教师等评选确需重新认定学科带头人的,按现行标准提交申报材料,不占当地申报名额。
三、推荐评选程序
1. 个人申报与学校(单位)推荐
学校(单位)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评审文件和评审标准,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公平竞争。申报人对照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单位)成立推荐小组,对照评选文件,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工作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和业绩,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在校(单位)内公示3天后按要求向所在县(市、区)教体局报送申报材料。市直学校、教科院等部门组织校(单位内)级评审后按要求报送相关表格和材料至市教体局人师科。
2.县级初审
各县(市、区)教体局成立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学校上报的推荐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市级评选推荐对象后,认真填好相关表格,在县级网站公示3天后,按时报送材料至市教体局人师科。
3. 市级评审
市教体局将于11月初开展市级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委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定人员名单将在市教体局网站公示。
四、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1.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明确分工,专人负责,通过县级、校级网站、微信群、QQ群等广泛宣传文件精神,确保学校和教师知晓此项工作,了解政策、正确理解标准和要求,充分准备,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2. 严肃评审纪律,严格坚持标准。在评选工作过程中,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确保评选质量。
3. 加强县级和校级审核把关。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学校要严格把关推荐人员材料,层层公示。公示期内推荐人员材料同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如因硬件不合格、弄虚作假查实等造成市级评选推荐名额浪费的,我局将予以通报,并将在下一年度此类评选工作中核减该地区或学校评审推荐名额。
4.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论文论著获奖或发表(出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底。
五、上报材料要求
1.《滁州市学科带头人评审表》表格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申报人的评选材料须按申报标准(附件2)参照目录顺序(附件3)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申报材料目录须粘贴在档案袋上。随材料同时报送,软质档案袋封装。
2.上报市级评审时,除《评审表》外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论文论著获奖或发表(出版)、听课记录等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和县(市、区)教体局核验后加盖公章。评审材料原则上不退回。
3. 推荐人员材料上报至市教体局时要同时附校内公示和材料公开证明材料、县级公示证明材料,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无违反师德师风、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证明材料。
4. 《滁州市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花名册》,纸质与excel电子表格同时报送。
上述材料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市教体局人师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 郝家梅 电话: 0550-3036025
邮 箱:czsjtjrsk1@163.com
附件:1. 滁州市第五批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滁州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3. 滁州市学科带头人评审表
4. 滁州市第五批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
5. 申报材料目录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滁州市第五批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
教师推荐名额 |
琅琊区 |
4 |
南谯区 |
4 |
来安县 |
5 |
全椒县 |
5 |
天长市 |
6 |
定远县 |
8 |
凤阳县 |
7 |
明光市 |
6 |
滁州中学 |
1 |
滁州市实验中学 |
1 |
滁州二中 |
1 |
市教体局 |
2 |
合 计 |
50 |
附件2
滁州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
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滁州市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特别优秀的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学术引领性的荣誉称号。滁州市学科带头人是全市各学科、学段的优秀研究型教师和教研员,他们是教育教学、教科研的活跃分子,拥有丰富的一线教育教学、教研经验,并对教育教学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认识,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评选标准如下:
一、参评资格
申报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师进修学校和教研员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高级教师职称(在省级以上优质课、基本功比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的可放宽至一级职称)。
(三)年龄在55周岁及其以下。
(四)具备滁州市中青年骨干教师满两年及其以上。
(五)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合格。
(六)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在近6年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6年以来,具备下列两条(乡村教师一条):
1.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汇演、汇展、体育比赛、技能竞赛、文明风采竞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获国家级二等奖1人次或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省级二等奖2人次(乡村教师1人次)或市级一等奖4人次(乡村教师2人次)。团体奖: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奖或市一等奖以上1次。
2.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名教师、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优质课或教学成果奖评比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1次或省级二等奖以上1次(乡村教师市级一等奖1次)。
4.在省、市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中,所任学科人均分在同类学校前五分之一。
5.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高级工考评员,并承担高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或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85%以上或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师或被授予市首席技师。
6.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担任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且该课程已被省级评审通过立项。
【教研员】
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优秀。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
教育教学特色明显,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
1.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提交1篇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或本专业教育教学分析报告或骨干专业建设分析报告(不少于3000字)。
2. 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 能建立符合现代教育理念且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独具一格,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课堂教学有很高的满意度。近6年来,在全市范围内(乡村教师在县域范围内)上示范课(观摩课)、主题报告等2次以上(须附示范课、观摩课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每个学年度都能在学校为教师上1节公开课,应邀在市及县(市、区)的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1次。。
【教研员】
具有扎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主持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1项成果显著,现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1篇(3000字以上),以及近6年以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3000字以上,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积极组织并参与课改实验,注重培养优秀教师,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需提供计划、总结或本地课改评选材料)。有很强的组织、指导、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能力,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教研活动(需提供教研计划、活动总结等)。
四、教研科研方面
教科研能力强,近6年来能具备下列1条(教研员具备2条):
(一)在省级以上CN刊号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教研员3篇且必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教研员3篇,乡村教师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乡村教师2篇,教研员不适用此条)。
(二)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凡合著,每部中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三)参加市级及其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作品评比,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乡村教师1次)或市级一等奖3次(乡村教师2次,教研员不适用此条)。
(四)应邀在全市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2次(乡村教师1次,均需提供通知、讲稿等附件)。
(五)主持的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成果显著并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
(六)受聘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并经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2次。
(七)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主办的全省性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2次(乡村教师在全市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市一等奖2次)。
(八)在本专业或相关领域内进行新产品研发推广,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方面
(一)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组织教改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近6年来,所辅导的教师在省、市教研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附获奖证书),或在省、市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活动中达到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教研部门的评价意见)。
(二)具有组织、带动本学科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能力。近6年来,担任过县级以上课题研究负责人或专题小组负责人,并在自己的研究任务内取得明显的研究成果。需提交能反映具体研究成果的材料。
附件3
滁州市学科带头人评审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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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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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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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类别(教师或教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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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毕业院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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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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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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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骨干教师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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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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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和学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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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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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6年年度
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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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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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政治
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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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实绩与教育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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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科研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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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指导青年
教师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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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
承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无违反师德师风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后果自负。
承诺人(签名): |
所在单位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
教体局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市教体局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2. 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6. 年度考核情况
7. 其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