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继续教育(证书遗失、证书 已满)核发新证的通知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补办新证
1.自参加工作起每年继续教育学习未间断且学习都合格的教师,有证书遗失、证书已满需换证的。
新证书学时认定从2014年开始(2014年之后参加工作的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认定),根据本人参训结业证或县教体局师训办和教师进修学校历年参训合格人员花名册核查,期间继续教育学习每年72学时都合格者新证书予以认定并验章(教育系统学时认定章),期间有断档的不予办新证。
2.滁州市以外地区调入的教师需换新证。
调入教师换新证须持外地区继续教育证书旧证(旧证书学时认定应延续到调入本县之日前),新证书从调入本县之日起认定学时,需核查的方法同上。
3.新参加工作的教师须参加新教师岗位培训后才能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4.民办学校教师无继续教育证书需办证人员,必须先参加新教师岗位培训然后办新证,之后须每年都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认定学时。
二、其他事项
1.教师持有继续教育证书但证书学时认定不完整的,待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继续教育补学培训时补齐所缺学时后补验证书。
2.牵涉到人社部门公需课学时、年度继续教育合格审核的由县人社部门认定。
3.2014年前参加工作证书遗失的,须核查2015年全员换证记录,无换证记录的视作之前继续教育不合格,不得换新证。2014年及之后参加工作证书遗失的,须核查从工作之日起参加继续教育的连续性,有间断的不得换新证。
证书已满换证的,须旧证换新证。
4.需要换证、补证人员所在学校(园)要进行首次核查,符合办新证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定远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19补证、换证汇总表》,每人交小2寸照片1张,以学校(园)为单位于2019年9月1日-10日将纸质汇总表及照片送至教师进修学校进行二次核查(电子表提前发至503523431@qq.com,咨询电话:0550--4660928)。
附件:《定远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19补证、换证汇总表》